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河北地质大学关于印发《河北地质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修订)》的通知、河北地质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 310 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 105 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公示结果如下:
2023级:4人
邢静怡 张馨玮 李子涵 何明清
2024级:3人
马嘉怡 毛紫祥 夏雨轩
公示期限: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意见方式: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定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评审工作组反映,并提供具体线索或证明材料。匿名、冒名或超过公示期的异议恕不受理。
受理单位:河北地质大学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受理地点:管理学院辅导员办公室(2号学院楼310室)
联系人:周 峰 唐 菲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河北地质大学管理学院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