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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团委关于2025年下半年推荐的团员发展对象的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5-11-10阅读:

经相关团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由学院团委预审,拟确定杨浩然等194名同志为2025年下半年团员发展对象,现将预审结果公示如下。

杨浩然,男,汉族,2005年11月生,山东省沂源县悦庄镇,24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3日向2024级4241461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武丹阳,女,汉族,2006年10月生,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24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6日向2024级424146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多少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多少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赵梓涵,男,汉族,2006年7月生,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24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3日向2024级424146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沈子怡,女,汉族,2006年7月生,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24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0日向2024级424146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于赛淼,女,满族,2005年10月生,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区,24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级9月13日向2024级424146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6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柯茜,女,汉族,2005年9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井胫县,24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级9月10日向2024级424146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依琳,女,汉族,2006年4月生,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24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3日向2024级424146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袁锦桢,男,汉族,2006年7月生,湖南省武冈市,24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6日向2024级424146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左欣雨,女,汉族,2006年1月生,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24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1月3日向2024级424146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薛宇桐,男,汉族,2006年8月生,陕西省榆林市24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2日向2024级424146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音琪,女,汉族,2005年11月生,陕西省礼泉县咸阳市,24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1日向2024级424146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紫慧,女,汉族,2007年3月生,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24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3日向2024级424146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浩,男,汉族,2004年12月生,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24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27日向2024级424146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任嘉蕙,女,汉族,2005年10月生,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县,24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8日向2024级424146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胡思彤,女,汉族,2007年6月生,河北省邢台市仁泽区,24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30日向2024级424146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宋一诺,女,汉族,2005年10月生,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24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8日向2024级424146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崔淼怡,女,汉族,2006年2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24级数智工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0日向2024级424146120420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付佳恒,男,汉族,2006年10月生,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24级市场营销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8日向2024级424146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高鑫,男,汉族,2007年2月生,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24级市场营销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8日向2024级424146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尹瑞奇,男,汉族,2005年12月生,河北省深圳市,24级市场营销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8日向2024级424146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范昊,男,汉族,2006年5月生,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24级市场营销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8日向2024级424146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轩,男,汉族,2005年11月生,黑龙江省大庆市,24级市场营销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1日向2024级424146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赵永宁,女,汉族,2006年10月生,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24级市场营销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8日向2024级424146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吕晓冉,女,汉族,2006年4月生,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24级市场营销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0日向2024级424146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佳曼,女,汉族,2004年8月生,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24级市场营销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3日向2024级424146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9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关嘉欣,女,满族,2005年2月生,吉林省珲春市三家子乡,24级市场营销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6日向2024级424146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闫瑞凡,女,汉族,2006年11月生,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24级市场营销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3日向2024级424146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晶雨,女,汉族,2006年7月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24级市场营销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2日向2024级424146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闫春冉,女,满族,2005年5月生,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4级市场营销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4月23日向2024级424146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郝文婧,女,蒙古族,2006年1月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24级人力资源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4月24日向2024级4241461209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滕晓雅,女,汉族,2006年3月生,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24级人力资源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24日向2024级424146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郑紫琪,女,汉族,2005年9月生,河北省衡水市武强县,24级人力资源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3日向2024级424146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苏晓春,女,汉族,2005年10月生,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24级人力资源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3日向2024级424146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孙彤彤,女,汉族,2025年2月生,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24级人力资源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28日向2024级424146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聂琬鑫,女,汉族,2006年11月生,吉林省长春市,24级人力资源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2日向2024级424146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冯一鸣,女,汉族,2006年5月生,河北省邢台市,24级人力资源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8日向2024级42414603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来梦涵,女,汉族,2006年6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24级人力资源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27日向2024级42414603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鑫蕊.女,汉族,2006年10月生,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24级人力资源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1月20日向2024级42414603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段湘萍,女,汉族,2006年3月生,湖南省武冈市,2024级人力资源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6日向2024级42414603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陈宗杭,男,汉族,2006年10月生,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2024级人力资源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6日向2024级42414603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桐语,女,汉族,2006年9月生,河北省沧州市,2024级人力资源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6日向2024级4241461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家兴,男,汉族,2007年1月生,河北省沧州市,2024级旅游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6日向2024级42414604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天宇,男,汉族,2006年9月生,河北省廊坊市,2024级旅游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28日向2024级4241461210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陈识,女,汉族,2006年9月生,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24级旅游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6日向2024级424146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知远,男,汉族,2006年6月生,山东省德州市,2024级旅游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6日向2024级4241461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冯俊鑫,男,汉族,2005年10月生,河南省商水县,2024级旅游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2日向2024级424146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喜萌,女,汉族,2005年12月生,河北省衡水市,2024级旅游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6日向2024级424146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杨斯羽,女,汉族,2006年5月生,吉林省辽源市,2024级旅游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2日向2024级4241461210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冀栩瑶,女,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邯郸市,2024级旅游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3日向2024级424146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4.6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赖允春,女,汉族,2007年3月生,江西省赣州市,2024级旅游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3日向2024级4241461207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杨佳康,男,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2024级物流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19日向2024级4241461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陈怡铭,男,汉族,2006年6月生,河北省秦皇岛市,2024级物流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16日向2024级42414608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冯浩,男,汉族,2006年1月生,河北省邯郸市,2024级物流旅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26日向2024级42414608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文森,男,汉族,2006年11月生,陕西省晋中市,2024级物流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27日向2024级4241461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苏文成,男,汉族,2005年6月生,安徽省阜阳市,2024级物流旅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22日向2024级42414615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范嘉伦,男,汉族,2006年10月生,河北省保定市,2024级物流旅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月27日向2024级4241460207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8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吕雨轩,男,汉族,2006年12月生,河北省邯郸市,2024级物流旅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26日向2024级42414608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徐泽宇,男,汉族,2006年8月生,河北省廊坊市,2024级物流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27日向2024级4241461508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赵佳怡,女,汉族,2007年2月生,河北省邯郸市,2024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14日向2024级42414619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9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家禄,女,汉族,2006年4月生,河北省沧州市,2024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15日向2024级42414619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耿韩磊,男,汉族,2006年5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2024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16日向2024级42414619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高佩儒,男,锡伯族,2006年4月生,辽宁省阜新市,2024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17日向2024级42414619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宏圆,女,汉族,2006年7月生,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2024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18日向2024级42414619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0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欣哲,男,汉族,2004年2月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2024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19日向2024级42414619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宋建达,男,汉族,2005年12月生,河北省衡水市,2024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20日向2024级42414619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德,男,汉族,2006年7月生,湖南省永州市,2024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26日向2024级42414619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左宇檬,男,汉族,2006年9月生,湖北省黄石市,2024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27日向2024级42414619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博,女,满族,2005年9月生,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2024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27日向2024级42414619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陈阳,男,汉族,2007年1月生,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2024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27日向2024级42414619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可瑞,男,汉族,2006年6月生,安徽省阜阳市,2024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27日向2024级42414619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叶炳鑫,男,汉族,2005年11月生,湖北省罗田县,2024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27日向2024级42414619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薇珺瞳,女,汉族,2006年9月生,安徽省合肥市,2024级电子商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5日向2024级42414610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庆钰,女,汉族,2005年12月生,河北省衡水市,2024级电子商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4日向2024级42414610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月梦,女,汉族,2007年11月生,河北省邯郸市,2024级电子商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3日向2024级42414610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旭雯,女,汉族,2006年1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2024级电子商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4日向2024级42414610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赵若帆,女,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2024级电子商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26日向2024级42414610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魏嘉美,女,汉族,2005年12月生,河北省衡水市,2024级电子商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26日向2024级42414610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邢邵斌,男,汉族,2007年5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人,2024级电子商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1月14日向2024级42414610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孙启烨,男,汉族,2005年12月生,四川省成都市人,2024级电子商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26日向2024级42414610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赵梓如,女,汉族,2006年6月生,河北省邢台市人,2024级电子商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1日向2024级42414610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曾庆猛,男,汉族,2006年2月生,湖北省十堰市人,2024级电子商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26日向2024级42414610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陈君瑶,女,汉族,2006年6月生,福建省晋江市人,2024级电子商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1日向2024级42414610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郭春宇,男,汉族,2005年10月生,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2024级电子商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1日向2024级42414610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禹轩,男,汉族,2007年1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人,2024级电子商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11日向2024级42414610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昂泽,男,汉族,2004年9月生,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2024级物流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19日向2024级42414615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马梦雅,女,汉族,2006年5月生,河北省衡水市人,2024级会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0日向2024级424146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辛晓丹,女,汉族,2005年12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人,2024级会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1日向2024级424146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梁露琪,女,瑶族,2006年5月生,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人,2024级会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4日向2024级424146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尹佳馨,女,汉族,2006年5月生,山西省汾阳市人,2024级会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1月4日向2024级424146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佟欣,女,汉族,2004年6月生,河北省廊坊市人,2024级会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9日向2024级42414613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7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马若兰,女,汉族,2006年10月生,河北省邢台市人,2024级会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2日向2024级42414613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薛佳凝,女,汉族,2006年10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人,2024级会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日向2024级42414605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静雯,女,汉族,2006年2月生,河北省衡水市人,2024级会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5日向2024级42414605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于牧含,女,汉族,2006年44月生,黑龙江省大庆市人,2024级会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2024级42414605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杨紫萱,女,汉族,2007年1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人,2024级会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9日向2024级42414605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毕张姗,女,汉族,2006年6月生,河北省衡水市人,2024级会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15日向2024级42414605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陈心如,女,汉族,2005年12月生,河北省衡水市人,2024级会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2日向2024级42414605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江雨菲,女,汉族,2006年7月生,广东省东莞市人,2024级审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2024级42414607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付玉朋,男,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张家口市人,2024级审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23日向2024级42414607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8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仕嘉,男,汉族,2006年1月生,湖南省新化市人,2024级审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23日向2024级42414607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8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楚静文,女,汉族,2006年4月生,河北省衡水市人,2024级审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1月15日向2024级42414607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1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蔡佳丽,女,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衡水市人,2024级审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25日向2024级42414607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洪超,男,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人,2024级审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2日向2024级42414607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米雪滢,女,满族,2005年10月生,河北省承德市人,2024级审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2月15日向2024级42414607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卢子晨,女,汉族,2005年10月生,河北省保定市人,2024级审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5日向2024级42414607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赵铗雨,女,汉族,2006年6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人,2024级审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9日向2024级42414607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紫烨,女,汉族,2006年4月生,河北省保定市人,2024级审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0日向2024级42414607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韩安丽,女,汉族,2005年9月生,安徽省寿县人,2024级审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6日向2024级42414607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于飞跃,女,汉族,2006年8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人,2024级注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23日向2024级42414605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冯思涵,女,汉族,2005年10月生,河北省定州市人,2024级注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8日向2024级42414605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孙康哲,男,汉族,2006年12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人,2024级注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27日向2024级42414605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郝天煜,女,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定州市人,2024级注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7日向2024级42414605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6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亚涵,女,蒙古族,2005年4月生,河北省承德市人,2024级注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20日向2024级42414605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林景祺,男,汉族,2006年7月生,河北省邢台市人,2024级注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2024级424146130506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严宇飞,女,汉族,2006年10月生,江苏省扬州市人,2024级注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9日向2024级4241460506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谈爽,女,汉族,2005年8月生,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2023级会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20日向2023级42314613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8.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陈唯妹,女,汉族,2004年10月生,河北省衡水市,2023级会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2日向2023级423146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汤佳艺,女,汉族,2005年5月生,广西省贺州市,2023级会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2023级42314613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鸿萱,女,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保定市唐县,2023级会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6月20日向2023级423146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高雨晗,女,汉族,2005年6月生,河北省保定市,2023级会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2023级423146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吴守恒,男,汉族,2005年8月生,四川省成都市,2023级会计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5日向2023级423146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0.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翟羽佳,女,汉族,2005年7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2023级会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2023级423146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子祺,女,汉族,2003年12月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2023级会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4日向2023级423146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高瞻,男,汉族,2005年2月生,山东省枣庄市,2023级会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0日向2023级423146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4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杨欣悦,女,汉族,2005年3月生,河北省衡水市,2023级会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4日向2023级423146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2.8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甄依,女,汉族,2005年5月生,河北省保定市,2023级会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26日向2023级42314605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5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成茜,女,汉族,2005年7月生,河北省保定市,2023级会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0日向2023级42314605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彭丽红,女,汉族,2005年4月生,湖南省邵东市,2023级会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日向2023级42314605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周正国,男,汉族,2004年4月生,陕西省榆林市,2023级会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2023级42314605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田羽菲,女,汉族,2005年2月生,河北省保定市,2023级会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日向2023级42314605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668.5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妍,女,汉族,2004年11月生,河北省保定市,2023级会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8月31日向2023级42314605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宋婉晨,女,汉族,2005年1月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2023级审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0日向2023级42314607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邹林轩,男,汉族,2004年11月生,河北省承德市,2023级审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0日向2023级42314607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吴杰宇,男,汉族,2005年7月生,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2023级审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0日向2023级42314607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92.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胡译丹,女,汉族,2005年5月生,重庆市合川区,2023级审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6日向2023级42314607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8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杰,男,土家族,2004年2月生,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3级审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0日向2023级42314607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语心,女,汉族,2004年9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2023级审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14日向2023级42314607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崔子阔,男,汉族,2005年10月生,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3级财务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25日向2023级42314606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卢靓颖,女,汉族,2005年04月生,江西省,23级审计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0日向2023级42314606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尚文烨,女,汉族,2005年11月生,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23级审计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10日向2023级42314606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雅菲,女,汉族,2005年04月生,河南省新郑市八千乡,23级财务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8月30日向2023级42314606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0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魏子婷,女,汉族,2004年09月生,广东省湛江市,23级大数据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06日向2023级42314619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董子赫,男,汉族,2005年02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23级大数据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3月18日向2023级42314619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8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赵雪如,女,汉族,2005年07月生,河北省唐山市,23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2日向2023级42314601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8.3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许一,女,汉族,2004年03月生,河北省沧州市,23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22日向2023级423146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5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杜梦晗,女,汉族,2005年04月生,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韩庄镇东粉张村,23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1日向2023级423146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林航羽,女,汉族,2006年01月生,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沈庄村390号,23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2日向2023级423146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5.5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邱瑞萌,女,汉族,2005年03月生,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23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8日向2023级423146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63.3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杨雯婷,女,汉族,2005年04月生,天津市津南区,23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8日向2023级423146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7.2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强晓涵,女,汉族,2004年10月生,河北省沧州市,23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2日向2023级423146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62.0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炜,男,汉族,2005年08月生,湖北省襄阳市,23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3日向2023级42314612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申成燕,女,汉族,2004年09月生,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23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4日向2023级42314612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亚静,女,汉族,2004年11月生,河北省保定市,23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20日向2023级42314612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静,女,汉族,2005年12月生,山西省临汾市隰县,23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3日向2023级42314612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坤京,男,汉族,2005年07月生,江西省南昌市,23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1月23日向2023级423146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心怡,女,满族,2005年11月生,辽宁省锦州市,23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2日向2023级423146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8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彬灿,女,汉族,2005年06月生,四川省,23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1日向2023级42314603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曹可新,男,汉族,2005年05月生,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23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4日向2023级42314603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欣怡,女,汉族,2006年07月生,河北省衡水市景县,23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1日向2023级42314603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景梓悦,女,羌族,2004年11月生,四川省绵阳市,23级市场营销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9日向2023级423146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田梓辰,男,汉族,2005年06月生,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23级市场营销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2月27日向2023级42314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孟赟,男,汉族,2005年02月生,安徽省芜湖市,23级采购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5日向2023级42314609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庞名炀,男,汉族,2005年05月生,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23级采购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5日向2023级42314609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马启航,男,回族,2004年08月生,青海省德令哈市,23级采购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5日向2023级42314609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高泽煬,男,汉族,2005年03月生,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铁城镇三街,23级采购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0日向2023级42314609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晓龙,男,汉族,2005年03月生,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张二庄张西村,23级采购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15日向2023级42314609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郭浩,男,汉族,2005年09月生,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23级采购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5日向2023级42314609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云飞,男,汉族,2005年06月生,河北省邯郸市魏县院堡镇,23级采购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9月10日向2023级42314610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杨耀睿,男,汉族,2004年10月生,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小庄乡许道村,23级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5日向2023级42314617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1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孙文豪,男,汉族,2005年09月生,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23级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5日向2023级42314617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欣倩,女,汉族,2006年02月生,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23级旅游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09月10日向2023级4231461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86.8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史朔晗,男,汉族,2005年07月生,河北省承德市,23级物流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5日向2023级42314608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0.1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雅函,女,汉族,2005年08月生,山西省晋中市,23级物流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5日向2023级42314608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8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倪文婕,女,汉族,2004年12月生,海南省万宁市,23级物流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5日向2023级42314608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孟雪,女,汉族,2004年12月生,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娄里村,23级物流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5日向2023级42314608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4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0.88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杨文宇,女,汉族,2005年06月生,江西省贵溪市,23级物流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5日向2023级42314608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6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邢思乐,男,汉族,2005年05月生,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23级物流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25日向2023级42314608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闫家璐,男,汉族,2004年11月生,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23级物流管理专业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3月24日向2023级42314608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5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李山勇,男,汉族,2005年6月生,河南省驻马店市,2022级物流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1月1日向2022级42314608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郝景阳,男,汉族,2004年6月生,河北省衡水市武强县,2022级物流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1日向2022级42214608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何俊杰,男,汉族,2004年3月生,陕西省宝鸡市,2022级物流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1日向2022级42214608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袁法政,男,汉族,2004年4月生,山东省青岛市,2022级物流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1月1日向2022级42214608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9.7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王彦颺,男,汉族,2004年1月生,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2022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2月20日向2022级42214619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罗静,男,汉族,2004年8月生,重庆市江津区,2022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2月20日向2022级42214619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0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芷瑜,男,汉族,2004年8月生,吉林省通化市,2022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5年1月1日向2022级42214619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6.9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赵子健,男,汉族,2004年6月生,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2022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2年11月1日向2022级42214619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9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程佳兴,男,汉族,2003年11月生,河北省邯郸市魏县,2022级采购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10月14日向2022级42214619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4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司秉凡,女,汉族,2005年12月生,河北省衡水市景县,2022级人力资源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5日向2022级42314603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1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7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耿佳莹,女,汉族,2004年11月生,河北省定州市,2022级工商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4年9月5日向2022级422146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刘若蒙,女,汉族,2004年11月生,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2022级会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2年10月20日向2022级42214605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6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韦欣颖,女,壮族,2003年12月生,广西省河池市,2022级财务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2年10月20日向2022级42214606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2.1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张泽卓,男,汉族,2004年12月生,河北省邢台市,2022级财务管理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3年10月30日向2022级42214606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5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唐钰琪,女,汉族,2004年8月生,陕西省紫阳县,2022级审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2年10月20日向2022级42214607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0.0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蔡宗辰,男,汉族,2005年1月生,河北省保定市,2022级审计学本科生。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于2022年10月20日向2022级42214607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于2025年5月26日经团员推荐、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准。由程志和王旭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于2025年6月3日起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考察合格。于2025年11月3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无触发“负面清单”的情形。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2小时。学院团委预审通过。

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10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止(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师生如对以上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团委或校团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便于调查核实。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团委或校团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15333607329、0311-87208167(校团委电话)

电子邮箱:1246604143@qq.com

办公地点:学院楼B座313

共青团河北地质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