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河北地质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

发布人: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3-04-03阅读:次

河北地质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地质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专业方向)分流办法》(冀地大[2017]203 号)和《关于对2021级、2022级按大类招生本科学生进行专业分流的通知》(冀地大教务处[2023]5号)的相关规定和精神,现将本年度专业分流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一、专业分流工作的组织管理

成立管理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业分流的具体方案和组织实施。由院长担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和相关辅导员老师组成。

二、专业分流原则

1. 以学生为本,以学生志愿填报为分流依据。

2. 专业分流工作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各个环节公开透明,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执行。

三、专业分流对象

1. 2022级工商管理类(企业管理方向)在籍本科生。

2. 2022级工商管理类(财会方向)在籍本科生。

3. 2022级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含电子商务)在籍本科生。

四、各专业分流人数和分流办法

1. 专业分流人数

2022级各大类招生专业的专业分流不再制定具体数量指标,各专业拟接受的分流人数不限,学生可依据个人意愿自由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学院最终依据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作为专业分配依据。

2. 专业分流办法

2022级工商管理类(企业管理方向)在籍本科生,本次专业分流工作只能在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四个专业内进行分流。

2022级工商管理类(财会方向)在籍本科生,本次专业分流工作只能在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三个专业内进行分流。

2022级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在籍本科生,本次专业分流工作只能在物流管理、采购管理、电子商务三个专业内进行分流。

2022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和2022级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专业在籍本科生,不参与本次专业分流工作。

五、专业分流的工作程序

1.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管理学院专业分流的具体方案、工作流程和实施办法。

2. 按照学院专业分流计划,学生首先填写《河北地质大学专业分流审批表》,以学生填报的专业分流志愿作为筛选依据,即每个专业在确定录取名单时主要依据学生填写的专业分流志愿录取。学生经过分流确定专业后,原则上不再允许调整。

3. 为保证专业分流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生填报志愿后制作汇总表,采用一定的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公示;然后,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本实施方案的相关办法确定每个学生的专业分流去向,制定出所有学生的专业分流名单。

4. 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行公示制度。专业分流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或通过其他公开方式进行公示,在公示期(3天)内,学生如有异议,可通过年级辅导员老师向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签署实名的书面材料,然后由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核实和采取相应处理办法。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专业分流结果报给学校教务处审批。

5. 专业分流结果核定后,学生按分流后的专业进行修读,并符合分流后该专业培养方案的毕业条件,修满该专业各个模块的规定学分和总学分,并符合《河北地质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要求,即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6. 学生专业分流后,按照所选专业重新编排班级,学生学籍管理按照专业分流后的专业班级进行管理,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六、工作进度安排

2023.4.1-4.5  学生按相关规定和本方案要求详细填写专业分流审批表

2023.4.6-4.7  学生向负责相应专业的辅导员老师提交签署个人实名的专业分流审批表和成绩单(各一式三份),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2023.4.8-4.11  各辅导员老师统计相关专业大类学生的专业分流审批表信息,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和办法填写专业分流学生信息汇总表和专业分流汇总表

2023.4.12-4.15  学院教学办负责人审核学生的专业分流审批表、成绩单等原始资料和各专业分流学生信息汇总表、专业分流汇总表,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然后在学院网站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2023.4.16  对学生提出异议的有关问题做出处理,形成最终分流名单,并公示一天

2023.4.17 学院院长对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专业分流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签字,然后向教务处提交最终专业分流拟录取结果名单以及学生专业分流审批表、成绩单等原始资料

七、方案解释权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属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若有疑问,可以通过各专业辅导员老师或专业负责人进行咨询。


河北地质大学管理学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