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管理学院
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教务处的安排,即将启动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为了做好转专业的组织管理工作,管理学院成立了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各系主任、教研室及实验室主任和相关辅导员老师构成。同时,为保证本次转专业工作的顺利开展,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关于启动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等文件,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和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协商,制定了《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本次转专业工作面向的学生群体为:符合《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的2020级和2019级学生。但是若符合《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的,则不予考虑转专业。对于特殊情形下申请转专业的,可参照《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第二章第六条之规定执行。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是面向全校的转专业,学生可以跨学院(跨不同学科类)进行转专业,也可以在学院内跨不同专业大类转专业,但学院内同一专业大类内的不同专业之间不允许转专业。例如,工商管理(企管方向)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4个专业)、工商管理(财会方向)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3个专业)、电子商务类(含电子商务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个专业)、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含物流管理和采购管理2个专业)这四个专业大类之间可以转专业,但每个专业大类内部的不同专业之间不允许转专业。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是面向学院内的转专业,学院内任意不同的专业之间均可转专业。
第二,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转一次专业,因此2019级学生如果在2020年秋季学期已实际完成过一次转专业的,则2021年不得再申请转专业。
第三,在符合《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管理学院各专业不再限制拟申请转出的学生人数或比例;但基于各专业办学资源有限,对拟接受转入学生人数均需进行总量控制。各专业拟接受转入学生人数(名额)见下表所示:
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 |
系别及专业名称 |
该专业在籍学生人数 |
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跨学院) |
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学院内) |
2020级 |
2019级 |
2020级 |
2020级 |
2019级 |
工商管理系 |
工商管理 |
60 |
59 |
5 |
5 |
3 |
市场营销 |
60 |
52 |
5 |
5 |
3 |
人力资源管理 |
91 |
88 |
15 |
15 |
8 |
旅游管理(含企管和地学方向) |
69 |
81 |
5 |
5 |
3 |
财会系 |
会计学 |
201 |
147 |
60 |
15 |
3 |
财务管理 |
41 |
3 |
审计学 |
122 |
3 |
电商与物流系 |
物流管理 |
60 |
53 |
5 |
5 |
3 |
采购管理 |
44 |
42 |
5 |
5 |
3 |
电子商务 |
53 |
58 |
5 |
5 |
3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65 |
59 |
5 |
5 |
3 |
合计 |
703 |
802 |
110 |
65 |
38 |
注:根据《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和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关于启动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参考过去三年各系或专业的实际报名转入人数和最终接受转入人数的具体情况和各系或专业当年在籍学生人数,确定本年度各系或专业的拟接受转入学生人数。
第四,管理学院各专业拟接受转入学生的考核选拔办法如下:
(1)符合《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等学校文件的相关规定;
(2)学习态度端正,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7(含)以上;
(3)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若申请转入管理学院各专业的学生人数未超过规定人数的,则全部接受转入;
(4)若申请转入人数超过各专业规定人数的,管理学院采取以下办法进行排名,按照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接受转入:①2020级学生对第一学年各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2019级学生对前两个学年各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若成绩未出现并列情况的,则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转入名单;②若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按照第一学年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等课程的百分制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转入名单;③在学校认可的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的,可优先考虑转入。
(5)按照《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和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关于启动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的相关要求进行公示、签审、上报教务处。
第五,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和工作流程,可参见《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关于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补充通知”》中的具体规定。
第六,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前,将相关转专业申请材料交到如下地点和对应负责老师。
年级 |
申请转入的专业 |
地点 |
负责老师 |
2020 |
工商管理类(财会方向) |
综合楼813 |
王燕老师 |
2020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 |
综合楼827 |
郝伟韦老师 |
2020 |
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采购管理 |
综合楼827 |
徐宁老师 |
2019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综合楼813 |
魏静老师 |
2019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
综合楼821 |
房思思老师 |
2019 |
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综合楼827 |
赵素彦老师 |
2019 |
旅游管理、物流管理、采购管理 |
综合楼821 |
苗苗老师 |
第七,此方案的解释权由管理学院负责。未尽事宜按照“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原则解决,并需经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商议通过。
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