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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管理学院工会“送温暖”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5-09-24阅读: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工会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完善送温暖制度,规范送温暖活动,及时给教职工送上慰问和关怀,让教职工切实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学院在职教工出现病(住院)、丧(本人、子女及父母)等特殊情况时走访、慰问(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报本部门教职工相关情况给管理学院办公室)。

二、女教职工生育慰问。女教职工生育,分工会给予慰问祝贺。(信息来源:工会委员。各部门负责人报本部门教职工相关情况给院工会委员)

三、“三八”妇女节、教师节、中秋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教职工进行慰问。

四、慰问当年离退休的教职工。(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五、困难教职工慰问。遵照校工会困难补助办法执行。(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报本部门教职工相关情况给管理学院办公室。校工会困难补助办法见校工会链接)

六、慰问标准:管理学院教工直系亲属去世、本人去世、生病住院、离退休、女教职工生育均给予300 元以内的慰问品。重大节日慰问标准或其他临时性慰问,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工会委员会商议决定或参照校工会文件执行。

另附学校针对在职教职工父母去世慰问金发放、在职教职工去世慰问金发放实施办法,河北地质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评定办法相关文件要求。

河北地质大学在职教职工父母去世慰问金发放实施办法-河北地质大学工会

河北地质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评定办法(试行)-河北地质大学工会

河北地质大学在职教职工去世慰问金发放实施办法-河北地质大学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