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2025)
根据《河北地质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专业方向)分流办法(修订)》(校发[2021]82 号)和《2025年关于对大类招生本科学生开展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冀地大教务处[2025]6号)的相关规定和精神,并结合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在综合考虑学生意愿、社会需求、专业发展、教学资源配置、学生成绩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分流工作。为了促进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业分流工作的组织管理
成立管理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业分流的具体方案和组织实施。由院长、书记担任组长,相关老师为成员。
二、专业分流原则
1. 专业发展原则。学院根据专业大类招生人数、专业布局、现有教学资源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合理设置专业分流人数,各专业一般不突破上限。
2.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尊重学生意愿,兼顾学科专业发展、社会就业需求、教学资源配置等因素。
3. “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以学生填报的专业分流志愿作为第一筛选依据,若某专业第一志愿填报人数超过最高指标时,则按照报名学生的成绩排序来决定该专业的录取名单。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本专业分流方案的相关规定,在分流人数没有达到计划数上限的专业中为该学生指派专业去向,学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学生经过分流确定专业后,原则上不再允许调整。
4.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专业分流工作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各个环节公开透明,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执行。
三、专业分流对象
2024级工商管理类(企业管理方向)、2024级工商管理类(财会方向)、2024级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等在籍本科生。
四、各专业分流人数(指标)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照各专业的学生分流热度、社会就业状况、教学资源配置等因素,对各专业的分流人数(指标)进行如下分配。
1. 2024级工商管理类(企业管理方向)
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的分流人数原则上分别最高不超过60人,工商管理专业(数智工商产教融合试点班)原则上不超过30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分流人数原则上最高不超过90人。
2. 2024级工商管理类(财会方向)
会计学专业的分流人数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人,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产教融合试点班)的分流人数原则上分别不超过30人,审计学专业的分流人数原则上最高均不超过60人。
3. 2024级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物流管理专业的分流人数原则上最高不超过75人,物流管理专业(智慧物流与供应链产教融合试点班)、采购管理专业的分流人数原则上分别最高不超过30人。
五、成绩依据
成绩依据是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教务系统导出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为准。成绩统计的时间范围截至到2025年3月10日。若遇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参考其他因素(如依次根据学生的英语、数学、计算机等课程成绩的高低来择优录取,或者根据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情况、有无补考科目等来择优录取)进行综合择优录取。
六、工作进度安排
2025.3.14-3.17 辅导员和专业负责人向学生宣讲专业分流工作精神和方案,学生按相关规定和本方案要求详细填写专业分流审批表。
2025.3.18-3.20 学生向负责相应专业的辅导员老师提交专业分流审批表和成绩单(各一式三份)。
2025.3.21-3.23 各辅导员老师统计相关专业大类学生的专业分流审批表信息,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和办法填写专业分流学生信息汇总表和专业分流汇总表。
2025.3.24-3.29 审核学生的专业分流审批表、成绩单等原始资料和各专业分流学生信息汇总表、专业分流汇总表,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负责人签字后在学院网站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2025.3.30 对学生提出异议的有关问题做出处理,形成最终分流名单,并公示一天。
2025.3.31 院长对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专业分流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签字,然后向教务处提交最终专业分流拟录取结果名单以及学生专业分流审批表、成绩单等原始资料。
七、方案解释权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属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若有疑问,可以通过各专业辅导员老师或专业负责人进行咨询。
河北地质大学管理学院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