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管理学院关于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审核结果的公示
按照学校关于对2023级按大类招生本科学生进行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和工作部署,管理学院严格执行《河北地质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专业方向)分流办法(修订)》(校发[2021]82 号)和《2024年关于对大类招生本科学生开展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冀地大教务处[2024]9号)的有关规定和精神,并依据《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对2023级工商管理类(企业管理方向)、2023级工商管理类(财会方向)和2023级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的在籍本科生进行了专业分流工作,并确定出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现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分别设置了3个附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管理学院教学办反映情况,同学们也可通过辅导员老师与教学办沟通反馈。
公示期:2024年3月30日-4月1日。
联系电话:0311-87208177,87208180
电子邮箱:glxygsxxyx@126.com
管理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30日